泰國房產繼承與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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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國房產繼承與法律要點

壹・預售屋繼承 貳・成屋繼承 參・房產贈與

泰國預售屋(尚未過戶)買家死亡後的處理

預售屋買賣屬於「債權性契約」,即便尚未過戶,合約中的付款權利義務屬於遺產,可由合法繼承人承接。

1 預售屋買家繳付 30% 後死亡,權利是否可繼承?是否須重新簽約?

可繼承。預售屋買賣屬於「債權性契約」,即便尚未過戶,合約中的付款權利義務屬於遺產,可由合法繼承人承接。處理方式:

  1. 需向開發商提出死亡證明與繼承人身份文件(詳下述),要求變更合約承繼人。
  2. 某些開發商可能要求重新簽約或補充協議。
  3. 若繼承人眾多,須全體共同同意誰為主約承接人。
2 繼承人若放棄繼承,已繳訂金是否可退?

不能退。根據泰國預售屋買賣契約的常見條款,一旦簽約並繳納訂金,若買方死亡且繼承人放棄繼承,該筆訂金視為買方違約,將不予退還。

此時,開發商通常會依合約約定將該房源重新釋出銷售,且無須向繼承人返還任何款項。該筆訂金即使屬於遺產,也因「無人承接遺產義務」而失效,不構成退款事由。

3 多名繼承人(兄妹等)如何處理?若無遺囑,需準備哪些文件?

若無遺囑,依泰國《民商法》第 1629 條,繼承順序如下:

I配偶
II子女
III父母
IV兄弟姊妹
V祖父母
VI叔伯舅姨等旁系血親

所需文件:

  1. 死亡證明(泰文翻譯 + 公證)
  2. 全體繼承人之護照影本、公證親屬關係文件
  3. 如無遺囑,須辦理法院「遺產繼承令」(probate judgment)
  4. 指定一人為代表人與開發商接洽,並出具全體授權書
4 在泰國 vs. 台灣立遺囑,有什麼不同?效率有沒有差異?
立遺囑地點說明
在泰國立遺囑(建議) 最具法律效力與執行效率,可直接用於泰國法院處理遺產繼承程序。
在台灣立遺囑 須經外交部、泰國大使館或法院「認證」程序,始得在泰國使用。若格式或內容與泰國法不符,恐被部分駁回。
5 泰國有「特留分」制度嗎?什麼是遺囑自由原則?

泰國無「特留分」制度。擁有遺囑絕對自由原則,根據《泰國民商法第 1620–1635 條》:

  • 立遺囑人可任意指定財產給任何人
  • 即便完全不給法定繼承人也無違法(例如:只給朋友或公益單位)

泰國預售屋(已過戶)買家死亡後的處理

房產已完成過戶後,依泰國《民商法第 1629 條》承認自然繼承順序(如配偶 → 子女 → 父母)。無遺囑時,所有具繼承權之人皆為房產共有人,除非法院指派代表人管理產權。

1 房產已完成過戶,過世後如何處理?泰國承認自然繼承順序嗎?

承認自然繼承順序(如配偶 → 子女 → 父母),依據《民商法第 1629 條》辦理。無遺囑時,所有具繼承權之人皆為房產共有人,除非法院指派代表人管理產權。

2 是否需辦理法院認證程序?是否須繳遺產稅?

需辦理法院遺囑認證或法定繼承判決(probate process)。遺產稅僅在資產超過門檻時才需要繳納:

項目說明
起徵門檻單一繼承人取得遺產超過 100,000,000 泰銖
稅率5%(直系血親)/10%(其他)
免稅對象配偶(無論繼承多少)
房產計價依土地廳估價,不一定是市價

若單筆房產價值未達 1 億泰銖,通常無需繳納遺產稅。

3 是否需回台辦理手續?所有繼承人是否都需親自到泰國過戶?

若在台灣有遺產程序,仍需另外在泰國完成法定繼承文件或遺囑認證。所有繼承人不必親自到泰國,可委任泰國律師全權處理。須準備授權書(Power of Attorney)、經公證與泰文翻譯文件。

4 台灣製作的遺囑可否在泰國使用?若繼承人為未成年,如何處理?

可用,但需:

  1. 翻譯成泰文
  2. 由外交部、泰國大使館或法院「合法化認證」

若繼承人為未成年,必須經由法定監護人代表,且法院須核可其代表權。

5 可否指定泰國律師代辦?繼承人過戶是否須繳費?

可。泰國律師可全程處理法院認證與地政過戶。費用包含:

  1. 過戶登記費:0.01%~2%(若指定價格低於市價,會重新估價)
  2. 印花稅或稅務:一般屬免稅,若出售則另計
  3. 律師費:約 1 萬–3 萬泰銖(視案件複雜度)
6 繼承後是否必須在一年內過戶?否則須出售?費用怎麼計算?

根據泰國地政廳與土地法規:

  1. 不動產繼承後,繼承人應於一年內完成過戶。
  2. 若超過期限,有可能被認為無法完成繼承程序,部分府有政策傾向出售資產以解決產權歸屬。
  3. 實務中,仍可補辦,但需說明原因並可能產生額外罰款或加收稅費

泰國房產買房贈與

泰國自 2016 年起實施《財產與贈與稅法》(Gift and Inheritance Tax Act),對以下情形課稅:接收財產的人屬於個人自然人(法人不適用);年度接收贈與金額超過 20,000,000 泰銖(來自父母)或 10,000,000 泰銖(來自非直系親屬);超出部分將被課徵 5% 贈與稅

金錢贈與(Cash Gift)

父母贈與子女年免稅額

2,000 萬泰銖

超出部分課徵 5% 贈與稅

非直系親屬年免稅額

1,000 萬泰銖

例如朋友、兄弟姊妹,超出部分課徵 5% 贈與稅

1 金錢贈與適用條件與注意事項

若父母贈與金錢給子女,只要一年內累積未超過 20,000,000 泰銖,免稅。但需符合以下條件:

  • 有正式金流證明(銀行轉帳紀錄)
  • 父母與子女之間有明確親屬關係(戶籍、出生證明)
  • 建議製作贈與聲明書(Deed of Gift),註明金額、無償性質與用途

若為非直系親屬(例如朋友、兄弟姊妹),免稅額限縮為 10,000,000 泰銖

房產贈與(Immovable Property Gift)

⚠️

實務上,外國人無法在泰國以「贈與」方式取得房產。

2 為什麼外國人無法以贈與方式取得泰國房產?

根據泰國土地法與外籍擁有不動產的相關規定:

  1. 外國人無論是從泰國人或其他外國人手中接收房產,都不得以贈與(Gift)形式過戶
  2. 地政機關在實務上會拒絕登記贈與契約予外國人,並要求提供具對價之買賣契約(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)及付款證明。
  3. 即使是父母與子女皆為外國人之間的房產轉讓,仍必須以買賣形式處理,並提供匯入外幣證明(FET form)作為合法資金來源佐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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